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辰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慧辰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做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56.862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4.21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35,232,763.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4,83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402,763.88元。这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7月 13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这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610号)。
根据《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这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 2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赞同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以及新增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慧辰智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辰智数”)。具体如下:
鉴于募投项目“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企业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 2025年 7月 31日,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项目”规划的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基础数据管理体系升级、智能分析能力研发及标准化产品部署均达成目标。涉及分布式计算/存储、非结构化数据管理等关键研发技术已完成,相关的多款 SaaS模式的产品已实际部署应用。项目申请/取得 50项软件著作权、3项软件产品证书和 1项发明专利,技术成果显著。
同时,因本项目原规划为建设提升业务支撑能力,而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所以项目相关建设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公司核心业务场景的数据分析能力支撑平台类(包括 XmFactory与 DMEngine等)与典型行业分析服务产品平台(如金融分析相关行业数据中台等),在日常业务中已发挥支撑作用。随着相关支撑平台在服务内部业务同时,也陆续受到外部的客户方关注,近期也开始部分对外提供服务并产生经济收益。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10,472.67万元,投资进度 69.45%,本项目已实施完毕,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大多分布在在研发相关的非核心支出,涵盖场地费用、软硬件购置费用、公有云环境建设费用、网络带宽费用和市场推广费用。节余的根本原因如下:
首先,在本项目建设推进期间,受外部市场环境动态变化的影响,场地费用、公有云环境建设费用、网络带宽费用价格下降明显,公司优化相关采购需求,从而使得相关联的费用的整体采购支出大幅减少。
其次,公司践行精细化管控策略,在保障项目质量与研发进度的前提下,在软硬件购置方面合理使用替代方案,减少相关成本支出。主要体现为:针对日常办公设备的配置,公司秉持“能用尽用、合理调配”的原则,尽可能减少新设备的采购数量;对于服务器设备,公司采用了虚拟化技术与云租用服务相结合的创新模式,最好能够降低自购自持的硬件投入,避免资源冗余;在软件配置方面,坚持“开源免费优先、商业软件按需采购”的原则,最大限度压缩软件购置成本,减少相关开支。
另外,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5,851.99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依据募投项目真实的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资源来优化配置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5年 8月 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